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的咨询为工伤方面的问题。一般属于工伤,但需要根据您的证据来确定。以上解答仅供参考,欢迎进一步电话咨询18701069559。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我是17号晚上十点多受的工伤,在我的请求之下,项目部派人拉我的小诊所买了药,18号早上感觉到脚脖还有点疼,又去另外一个小诊所看了一下,19号下午在我们老板和包工头驱赶和诱导之下我离开了工作场所去了徐州,20号上午,十一二点的时候,自己按了一下脚脖,发现了有个坑,然后就去医院做了磁共振,医生告诉我跟腱断裂,得到消息后,我立马就买了火车票来再返回工作的地方,找项目部和老板,这些老板就完全不认账了,他说这伤是我之后造成的,你说这种情况下算工伤吗?